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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日起使用新政,二手车发票旧的怎么处理?还可以继续开吗?

7190 2018-05-17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新版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为12位)。届时旧版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再使用,请与税务局联系确定旧版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缴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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