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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新政,明年开始实施
6112 2021-12-23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那具体可能会出台哪些减税降费政策呢?又有哪些政策可能延续?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明年,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会议中提到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而非继续延长已有的政策,说明2022年将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
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税范围有望再扩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2021.1.1-2022.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 ,2019.1.1-2021.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看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今年年底到期。
所以,此部分会大概率再次减免,有可能实际税负会降至5%,甚至是2.5%,也是有很大可能。
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优惠
目前,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主要是有两个:
(1)小规模3%减至1%优惠
小规模3%减至1%优惠,将在今年年底到期。
(2)小规模月销售额15万,免征增值税
此政策优惠时间是2021.4.1-2022.12.31。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3%减至1%优惠政策,至2020年发布后,又连续发过两次延期政策,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此政策会大概率再次延期。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虽然此政策免征额从月销售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到明年年底才到期,但基于当前的经济形势,把小规模免征额继续提高也不是没有可能。
2、继续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1)自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 15%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目前两个加计抵减政策到期日都是到今年年底到期,此政策大概率也会继续延期。
以上就是小编对明年开始实施的减税降费新政的讲解,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认证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